
泰安市汶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
經營模式:生產加工
地址:泰安市岱岳區角峪鎮
主營:水泥電桿,混凝土管樁及各種水泥制品
業務熱線:0538-8671169
QQ:448238058
水泥砌塊規定:各單位和團體組織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時,要優先采購環境標志產品,不得采購危害環境及人體健康的產品。建筑砌塊執行HJ/T207-2005《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建筑砌塊》標準,其主要技術內容如下: 產品中使用的廢棄物和工業副產品(如稻草、木屑、爐渣、粉煤灰、煤矸石、硫石膏等)的含量應大于35%。 產品的放she性指標應符GB6566-2001中建筑主體材料的要求。 磷石膏砌塊浸出液中氟離子濃度應≤5mg/L。 脫硫石膏砌塊中氯離子含量不大于100mg/kg。





砌塊的出廠質量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單應與實物之間物證相符。其出廠質量合格證中必須有生產廠家質量檢驗部門蓋章,試驗報告單中應有檢測單位的相關人員簽字、單位蓋章。試驗報告單中應有試驗編號,以便于與試驗室的有關資料查證核實,并應有明確的結論,簽字、蓋章齊全。對于不合格的試驗報告單,應附上雙倍試件復試的合格試驗報告單或處理報告,并且不合格的試驗報告單不得抽撤或毀壞。
砌體結構工程使用的鋼筋,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標準《鋼筋混凝士用鋼部分:熱軋光圓鋼筋》GB1499.《鋼筋混凝土用鋼 部分:熱軋帶肋鋼筋》GB1499.及《冷拔低碳鋼絲應用技術規程》JG]19的規定。
鋼筋在運輸、堆放和使用中,不得銹蝕和損傷;應避免被泥、油或其他對鋼筋有不利影響的物質所污染。
鋼筋應按不同生產廠家、牌號及規格分批驗收,分別存放,且應設牌標識。